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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博网vip:男子自带三瓶酒和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临走时被收600元开瓶费

  吉林,延边。男子自带三瓶酒和朋友到酒吧喝酒,喝完准备结账时被告知三瓶酒开瓶费需600元,男子想拒付却被彪形大汉团团围住。店主称:都自带酒来,店还开不开了。

  李先生生活在一个繁华热闹的东北小城,李先生也具有这个小城一样的特性,白天忙完工作,晚上总喜欢叫上三五好友,喝上两杯,聊聊天,解解乏,体会生活带来的乐趣。

  这天晚上,李先生下班又约上两三个朋友,一起吃烧烤喝酒,几个人在一起谈笑风生,好不快活,眼看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,酒还没有喝完,李先生把三瓶啤酒带着准备回家,几个朋友却恋恋不舍。

  朋友们提议想换个地方继续喝,李先生也正有此意,于是三四个朋友一起,李先生拎着酒找了附近的一个小酒吧,继续享受夜生活。

  李先生一行人走进店里,叫来了店员,点了一盘毛豆,一盘花生,还点了15瓶啤酒,加上我们自己所带来的3瓶啤酒,李先生示意店员把酒都开了。

  接下来的几个人看着酒吧的灯光摇曳,继续谈着近阶段来的生活和工作,感慨人生的各种快乐和不舒心,所有的人生百态都在这小小酒吧尽情释放。

  待桌子上的酒都喝差不多时,李先生看了一下时间,已经接近凌晨1点了,考虑到早上还要上班,大家还是起身赶紧回家吧,李先生则摇摇晃晃的去吧台付钱。

  听到店员一报刚刚吃的一盘毛豆和一盘花生和15瓶啤酒需要770元时,李先生的下巴差点没有惊掉下来,他让店员好好算算,是不是算错了。

  店员十分冷静并明确的告诉李先生,因为李先生带了三瓶酒进来,一瓶开瓶费需要200元,所以合计共有600元的开瓶费。而对李先生的不理解,店员也解释,收开瓶费并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客人带酒进来。

  店家认为,自己是开酒吧的,任何一个人都自带酒进来,极度影响店里的酒水销售,店还开不开了。再者,在李先生要求开酒吧,店员已经做出了提醒,是李先生坚持要开。

  李先生仍然想拒付开瓶费,可这样一个时间段店里出现几个彪形大汉,李先生明知自己也不是对手,还是把钱先付了。

  付了钱后的李先生也醒了酒,可酒钱都不值开瓶钱的事让他怎么也想不通,为维护自己的权益,李先生决定报警。他告诉民警,从进店开始就没看到和接到有高额开瓶费的提示,否则自己也不会让店员开。

  听完李先生的诉说后,店家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。店员称,在李先生要求开酒吧已经提醒过他,可他执意要开。

  开瓶费是不是合乎法律,一直是很多消费者心中的困惑,这件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分析。

  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的权利。同时,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
  李先生做为消费者,在进店消费时对自己所买的商品和店家对其提供的服务,享有自主选择权,同时还享有知情权。

  若李先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瓶和收费,店家的行为就是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。

  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,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者费用等。

 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的人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方法强制交易。

  根据此条法律规定,店家做为经营者应当明示或以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,店家设置价目表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,或表示顾客明知收费来反驳顾客的主张,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。

  否则店家一经被查实,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。

  作为消费者,应当明确的清楚自己的权利,并使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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